关于新增吴江城市彩虹公交有限公司的函
014149885/2013-00067
交通 ; 工业、交通 ; 部门文件 ; 其他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苏交〔2013〕40号
关于新增吴江城市彩虹公交有限公司的函
2012年9月,吴江市正式撤市设区,为尽快实现吴江区与苏州市区城市公共交通无缝对接,满足吴江区市民公交出行需要,按照苏州、吴江两地政府有关指示及吴江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2〕8号文件精神,2012年12月,正式组建成立了吴江城市彩虹公交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城市公交线路。
关于新增吴江城市彩虹公交有限公司的函
苏交〔2013〕40号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2 年 9 月,吴江市正式撤市设区,为尽快实现吴江区与苏州市区城市公共交通无缝对接,满足吴江区市民公交出行需要,按照苏州、吴江两地政府有关指示及吴江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2012 〕 8 号文件精神,2012 年 12 月,正式组建成立了吴江城市彩虹公交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城市公交线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气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 2012 〕 61 号)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气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发〔 2012 〕 132 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吴江城市彩虹公交有限公司为城市公交企业,符合免征车辆购置税条件,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函告,以便吴江城市彩虹公交有限公司能够顺利办理车辆退税事宜。
附件: 1 .城市公交企业名录表
2 .吴江城市彩虹公交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 .吴江城市彩虹公交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吴江城市彩虹公交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3 年 3 月 11 日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家税务局。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3 年 3 月 11 日 印发